十二章 腐国-《哥谭之嘲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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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腐国的伦敦一直被称为是雾之都,就连阿历克斯到来的这一天也一样,他们对神的使者也没有特殊对待,从船上下来阿历克斯顺手杀掉了蛇头,拿走了他所有的钱,把船凿沉伪装成强烈杀人案,他暂时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自己来了腐国,如果被布鲁斯韦恩知道了会有点麻烦,因为日记上写了他是除了小丑之外所有人的爸爸,不知道包不包括自己。

    霍格沃兹位于苏格兰,距离伦敦还是有一些距离的,来这里阿历克斯主要是为了一个人,这个人对自己来说比较重要。

    约翰康斯坦丁,根据日记上的记载作为魔法大师,家族渊源从亚瑟王和梅林时代一直传到今天的康斯坦丁出生于港口城市利物浦,在他少年辍学后前往伦敦,与魔法爱好者、摇滚乐手及同性恋族群等边缘人士厮混。

    想要找到一个略记斑斑的人要去哪里呢?酒吧吗?不,是警察局。

    “你好,我想要找一个人。”阿历克斯来到了伦敦警察局。

    “在那边,找凯恩斯警官。”前台的警员指了指一个胖子。

    “你好警官,我想要找一个人。”阿历克斯把手杖放在一边,坐在椅子上,淡淡的威严让警官认为这是一个深藏不露的贵族。

    “您想要找谁?”凯恩斯胖胖的脸上堆满了笑容“只要不是黑户,我用电脑查一查就能知道他。”

    “他的名字是约翰,约翰康斯坦丁。”

    “哦…我记得他。”凯恩斯警官点了点头“但是,这件事很麻烦先生,真的很麻烦。”

    看来自己是来对地方,阿历克斯露出了一抹笑容,在怀里掏了掏,拿出了大约两千英镑的钞票放在了桌子上,这是他从蛇头的身上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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